业务知识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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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人员包括经济类及教学、研究人员吗?技术职称人员的专业如何考核认定?
<p style="text-align: left;"> 职称是指设区的市级及以上人事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评审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技术职称人员是指取得有职称评审权限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的人员,不包括经济类人员,也不包括具有教学、研究等系列职称的人员。</p><p style="text-align: left;"> 《标准》中的职称人员均指中级及以上工程系列职称人员, 其专业按职称证书的岗位专业或毕业证书中所学专业为准。</p><p style="text-align: left;"> 《标准》中对职称人员专业作了限定,且要求专业齐全的,按照申报人员应由具有相应专业的技术职称人员组成,且每个专业至少有1人;《标准》中对技术职称人员专业作了限定,但未要求专业齐全的,按照相应专业的申报人员数量达到标准要求即可,每一类专业人员数量不作要求;《标准》中未对技术职称人员专业作限定,但要求部分专业齐全的,按照要求齐全的专业至少有1人,其余申报人员专业不作限定。</p>
设计资质标准中对于总图专业人员所学专业、职称专业如何要求?
<p style="text-align: left;"> 工艺、规划、建筑专业可以作为总图专业的相近专业认可。结构专业不作为总图专业的相近专业予以认可。</p>
报考导游员需要什么条件?
<p style="text-align: left;"> 答:</p><p style="text-align: left;">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p><p style="text-align: left;"> 2、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p><p style="text-align: left;"> 3、身体健康;</p><p style="text-align: left;"> 4、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p>
企业生产自用货车是否需要办理运输证?
<p indenttext=" " noextractcontent="true" style="text-align: justify;"> 答:需看交警上牌时登记的是否属营运类,如登记属营运类的则需要办理运输证,如登记不属营运类则不需办理运输证。</p>
如何注销注册电气工程师?注销流程及办理平台在哪?
<p style="text-align: left;"> 一、申请人本人登录“国务院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gjzwfw.www.gov.cn/index.html),进入“国务院部门服务窗口”或“个人办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点击“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其他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选择业务类型——在线办理。</p><p style="text-align: left;"> 二、登录“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信息管理系统“,根据“广东政务服务网”—“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其他专业勘察设计工程师注销注册”办事指南要求上传材料并邮寄注册证书原件、承诺书、申请材料目录清单、办理凭证至广东省注册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材料办理凭证为申请人或注册企业登录广东省建设执业注册人员数据对接报送系统,申报后打印)。市民可致电省注册执业中心020-82127766转2号线咨询。</p><p><br/></p>
我现在有一家投资公司,想从事私募基金行业,应该怎么办理?
<p indenttext=" " noextractcontent="true"> <span style="font-family: sans-serif;">答:注册地在深圳市,未经联合会商会审议通过的机构且未在中基协登记的机构,申请在商事主体名称或者经营范围新增“私募”、“基金”字样的,须通过联合会商会会议纪要审定。</span></p><br/>
标准中要求的技术负责人必须是企业的总工程师吗?企业如何明确技术负责人?
<p style="text-align: left;"> 答:《标准》中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不一定是企业的总工程师。企业的总工程师可以是某类资质要求的技术负责人。</p><p style="text-align: left;"> 企业申请1个或多个类别资质的,技术负责人的资历、专业、职称、业绩、注册执业资格(如要求)应满足各类资质标准要求,应在申请表中明确每个类别资质的1名技术负责人。同一个技术负责人只要分别满足所申请类别资质的相应标准要求,可以同时明确为多个类别资质的技术负责人。不需要提供技术负责人的任命文件。</p><p style="text-align: left;"> 《标准》中对技术负责人有个人业绩要求的,应提供《实施意见》中的附件3:技术负责人(或注册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不需再提供个人业绩的其他材料。</p>
企业如何知道注册建造师是否重复注册?对注册建造师的申报应注意什么?
<p style="text-align: left;"> 答:可以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http://www.mohurd.gov.cn)⇒办事大厅⇒人员行政许可事项,输入注册人员信息查找并判断是否重复注册。</p><p style="text-align: left;"> 申报注册建造师应注意的主要有:1)注册建造师以住房城乡建设部注册人员库中的注册人员为准。凡注册人员库中无记录的人员均不能认定为企业注册人员。2)申报注册建造师的各专业人员数量应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申请两个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的专业、数量应分别满足相应类别资质标准要求。3)企业注册人员不应存在重复注册情况。4)临时建造师不应作为资质标准要求的有效注册建造师人员。5)《标准》中要求×××专业、×××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人,不要求所列专业必须齐全。6)按照企业申请表中的注册建造师名单考核,可以不提供注册建造师相应的附件材料,但社会保险证明必须提供。</p>
如何申报年度科技计划项目?
<p style="text-align: left;"> 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分两种:1、住房城乡建设部年度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申报有关信息如下:(1)住房城乡建设部每年组织一次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通知会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官网公示,通知中会明确申报流程及相关要求;(2)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通知,并负责本省项目的收集、审核以及推荐工作,申报单位需将纸质版文件寄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提供的地址处以备评审;(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会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通知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通知,有关信息可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查看,市住建局作为本市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跟踪管理单位会要求申报单位提交电子版资料至指定邮箱。2、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科技重点计划(攻关)项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每年会在官网发布组织申报的通知,各申报单位根据通知中有关流程及要求申报,待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组织专家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布,各单位根据计划组织实施。</p>
《深圳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考全国科目或区域科目如考试未通过或缺考,多久可以预约补考?
<p indenttext=" " noextractcontent="true" style="text-align: justify;"> 1、(2021年11月15日生效)考试未通过:第一次补考的考生,不能预约距上次考试3个月内的场次;第二次补考的考生,不能预约距上次考试6个月内场次;第三次补考的考生,不能预约距上次考试1年内的场次。(注意:2021年11月15日前的按原政策约考(第一次考试未通过的15天后补考、第二次考试未通过的30天后可补考、第三次考试未通过的60天后补考,第三次之后考试未通过的都是60天后补考)如15日后再次考试未通过,按新政策执行。)</p><p indenttext=" " noextractcontent="true" style="text-align: justify;"> 2、考试缺考:缺考1次的考生,不能预约距上次考试6个月内的场次,缺考2次的考生,不能预约距上次考试一年内的场次,缺考3次的考生,3年内不能预约参加考试。</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