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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建规〔2022〕4号)内容,对于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不低于95%、综合利用产品纳入市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目录且设施建设运营符合深圳市相关标准的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经市建设主管部门评定为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项目,按照项目专项费用投入的30%给予资助,且资助金额上限为200万元。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