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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按照《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取管理办法》第三条“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为旅行社开设保证金专用账户或提供保证金担保业务的银行,由国家旅游局指定”按照《关于指定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储银行的公告》(国家旅游局公告(2009)年11号)十一家指定银行为:中国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工商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