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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规定,残疾人持残疾人证可以免费进入政府投资兴建的公园、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图书馆、纪念馆和旅游风景区等公共场所;其随身必备辅助器具准予免费携带进入,必要时,允许陪护人免费进入。而非政府投资的旅游景区,具体优待措施以景区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