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知识库
查看更多
在深圳申请外国人永久居留证,需要提前预约吗?
<p style="text-align: left;"> 不需要。直接到现场取号审核材料即可。</p>
启用电子版香港进入许可通知书后,原签发的纸质进入许可通知书在有效期内能否申请赴香港逗留签注?
<p style="text-align: left;">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通报,该处已于2021年12月28日开始签发电子版进入许可通知书取代现行纸质通知书,已经签发的纸质进入许可通知书在有效期内仍可申请香港逗留签注。
</p>
遗嘱可以委托他人来公证处代办吗?
<p indenttext=" " noextractcontent="true"> 答:遗嘱公证不可以委托他人代办。根据《公证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所以遗嘱公证不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对符合遗嘱公证受理条件但不便前往公证处现场的人民群众,公证处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提供上门公证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公证服务需求。</p>
是否所有的事项均可委托他人办理公证?
<p indenttext=" " noextractcontent="true"> 答:不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但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生存状况、委托、声明、保证及其他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应当由其本人亲自申办。司法部于二〇〇三年六月十五日发布的《司法部关于公证处办理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公证的批复》第二项“申办此类公证,必须由当事人亲自申请并提交证明其符合上述申办用途的材料......”。如上所述,办理委托、声明、收养、遗嘱、赠与合同、遗赠抚养协议、生存状况、身份证证照等与人身密切相关的公证事项应由本人亲自办理。</p>
网上申请《办理户口通知》通过后,需要在多长时间内领取结果?
<p style="text-align: left;"> 收到审核通过的短信后,3个月内可到现场领取《办理户口通知》。</p>
我是一名境外人员,刚换了地方住,需要重新更换临时住宿登记表格吗?
<p indenttext=" " noextractcontent="true" style="line-height: 47px;"> 需要,境外人员(港澳台居民、外国人)每次更换住址,都需要更换临时住宿登记表格。</p><p><br/></p>
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如何进行备案?
<p> 根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人应当在领取执业许可证后的六十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办理税务登记,完成律师事务所开业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将刻制的律师事务所公章、财务章印模和开立的银行账户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备案。<br/> 申请人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办理“律师事务所公章、财务章印模和开立的银行账户备案”进行新设立律师事务所备案。</p>
司法鉴定人什么时候要出庭作证?
<p indenttext=" " noextractcontent="true"> 司法鉴定人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应当出庭作证,回答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问题。</p>
司法鉴定的费用是怎么定的?
<p indenttext=" " noextractcontent="true">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收取司法鉴定费用,收费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p>
分所的聘用律师能否加入总所的合伙人?
<p style="text-align: left;"> 答: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律师审批工作,广东省司法厅于2021年10月16日决定废止省厅印发的《关于做好在分所执业的律师加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司办【2014】334号),即分所律师不能加入总所合伙人。</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