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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遗嘱公证不可以委托他人代办。根据《公证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所以遗嘱公证不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对符合遗嘱公证受理条件但不便前往公证处现场的人民群众,公证处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提供上门公证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公证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