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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这种情况不符合证件邮寄“五同”原则,无法合并一起邮寄。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明确规定:对于符合“五同”标准选择邮寄的,即同时办理同一类型(护照、港澳通行证、赴台证件属于不同类型,新证和旧证加注属于不同类型,不同签注种类属于不同类型)证件,选择同一收件地址,同一收件人,同一收件人电话,五本(含)以内可以将同一类证件同一包裹送达,只收一次投递费。
“五同”原则具体如下:
(1)同一类型证件且同一签注种类;
(2)同一时间申请;
(3)同一收件人;
(4)同一收件地址;
(5)同一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