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对下列居留事由变更超过十日未申报的外国人予以公告。
一、PARK CHANG MIN,男,国籍:韩国,护照号码:M98798362,所持签证证件种类:居留许可,居留许可号码:102998307,有效期至:2025年4月22日。其所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已于2024年10月9日被深圳市外国专家局注销(注销证明编号222440319601015014)。
二、HUR EUN YOUNG,女,国籍:韩国,护照号码:M28898199,所持签证证件种类:居留许可,居留许可号码:102998320,有效期至:2025年4月22日。其家属的聘用单位已提供相关证明。
三、BERA SHANGARAB,男,国籍:印度,护照号码:Y8087200,所持签证证件种类:居留许可,居留许可号码:102994998,有效期至:2025年6月11日。其所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已于2024年10月10日被深圳市外国专家局注销(注销证明编号574440319911228017)。
四、KARMAKAR RANITA,女,国籍:印度,护照号码:X6420356,所持签证证件种类:居留许可,居留许可号码:103191579,有效期至:2025年6月11日。其家属的聘用单位已提供相关证明。
五、BORSE SHARAD MADHAV,男,国籍:印度,护照号码:W3175905,所持签证证件种类:居留许可,居留许可号码:103191373,有效期至:2025年5月28日。其所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已于2024年10月22日被深圳市外国专家局注销(注销证明编号574441919890105012)。
六、DI MASI NICHOLAS,男,国籍:美国,护照号码:566851852,所持签证证件种类:居留许可,居留许可号码:103190711,有效期至:2025年7月31日。其所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已于2024年10月16日被深圳市外国专家局注销(注销证明编号051440319850924013)。
七、ZAMUDIO QUICENO AURA VANESSA,女,国籍:哥伦比亚,护照号码:AT217079,所持签证证件种类:居留许可,居留许可号码:10321673,有效期至:2025年7月31日。其家属的聘用单位已提供相关证明。
八、SRIPAIWONG NATHAPONG,男,国籍:泰国,护照号码:AD0740266,所持签证证件种类:居留许可,居留许可号码:102998126,有效期至:2025年1月31日。该生已结业离校,其所在学校已提供相关结业证明。
九、FUEANGPONGPIMOL MR.CHANAPAI,男,国籍:泰国,护照号码:AD0130554,所持签证证件种类:居留许可,居留许可号码:103002522,有效期至:2025年1月31日。该生已结业离校,其所在学校已提供相关结业证明。
十、YOUSEF FERAS MOHAMMAD MAHMOUD,男,国籍:泰国,护照号码:Q716458,所持签证证件种类:居留许可,居留许可号码:103003729,有效期至:2025年1月31日。该生已结业离校,其所在学校已提供相关结业证明。
请上述持证人于10日内(自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5日)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并办理变更。逾期未办理者,其所持上述签证证件将被宣布作废。
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