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对下列居留事由变更超过十日未申报的外国人予以公告。
一、BERRY KATHARINE LOUISE,女,国籍:英国,护照号码:135038157,所持签证证件种类:居留许可,居留许可号码:102608035,有效期至:2024年3月8日。其所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已于2024年1月4日被深圳市外国专家局注销(注销证明编号558440319860827019)。
二、KIM MINHYUK,男,国籍:韩国,护照号码:M74892731,所持签证证件种类:居留许可,居留许可号码:101772502,有效期至:2025年3月17日。其所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已于2024年1月15日被深圳市外国专家局注销(注销证明编号222110019760330012)。
三、CHO JU EUN,女,国籍:韩国,护照号码:M89151444,所持签证证件种类:居留许可,居留许可号码:101665897,有效期至:2025年3月17日。其家属的聘用单位已提供相关证明。
四、KIM JEEAN,女,国籍:韩国,护照号码:M32342420,所持签证证件种类:居留许可,居留许可号码:101665899,有效期至:2025年2月26日。其家属的聘用单位已提供相关证明。
五、KIM IAN,女,国籍:韩国,护照号码:M26311361,所持签证证件种类:居留许可,居留许可号码:101665898,有效期至:2025年2月26日。其家属的聘用单位已提供相关证明。
六、COIMBRA DE BASTOS JOSE MANUEL,男,国籍:葡萄牙,护照号码:CB827663,所持签证证件种类:居留许可,居留许可号码:102619782,有效期至:2024年9月17日。其所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已于2024年1月12日被深圳市外国专家局注销(注销证明编号266440119841014015)。
七、BELLENS SHANI HUAN,女,国籍:比利时,护照号码:GA5045033,所持签证证件种类:居留许可,居留许可号码:102804560,有效期至:2024年11月2日。其所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已于2024年1月12日被深圳市外国专家局注销(注销证明编号504440319960325013)。
八、SAITO WATARU,男,国籍:日本,护照号码:TS1027875,所持签证证件种类:居留许可,居留许可号码:102060675,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日。其所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已于2023年12月22日被深圳市外国专家局注销(注销证明编号30844031981081802X)。
九、OSHIRO AKIHITO,男,国籍:日本,护照号码:TZ1048641,所持签证证件种类:居留许可,居留许可号码:102351028,有效期至:2024年3月8日。其所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已于2024年1月19日被深圳市外国专家局注销(注销证明编号308310019740725021)。
十、HOO MING CHUN,男,国籍:马来西亚,护照号码:A54766573,所持签证证件种类:居留许可,居留许可号码:102608797,有效期至:2026年3月25日。其所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已于2024年1月19日被深圳市外国专家局注销(注销证明编号780440319670223017)。
十一、KHEMA RAHAJU,女,国籍:印度尼西亚,护照号码:X1032943,所持签证证件种类:居留许可,居留许可号码:102608855,有效期至:2025年8月5日。其家属的聘用单位已提供相关证明。
请上述持证人于10日内(自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9日)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并办理变更。逾期未办理者,其所持上述签证证件将被宣布作废。
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