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对下列居留事由变更超过十日未申报的外国人予以公告。
JEONG SANG-HYUN,男,国籍:韩国,护照号码:M90638127,所持签证证件种类:居留许可,居留许可号码:101280075,有效期至:2024年1月18日。其所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已于2023年7月18日被深圳市外国专家局注销(注销证明编号222440319810618014)。
RICE BEN LEONARD,男,国籍:英国,护照号码:125681972,所持签证证件种类:居留许可,居留许可号码:102083388,有效期至:2023年10月27日。其所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已于2023年6月7日被深圳市外国专家局注销(注销证明编号558310019850202017)。
KIM MINGU,男,国籍:韩国,护照号码:M47368341,所持签证证件种类:居留许可,居留许可号码:102494093,有效期至:2025年6月8日。其所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已于2023年7月27日被深圳市外国专家局注销(注销证明编号222110019860101030)。
ONG CHWEE LIAN,女,国籍:新加坡,护照号码:K2043320N,所持签证证件种类:居留许可,居留许可号码:102350843,有效期至:2024年3月6日。其所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已于2023年8月3日被深圳市外国专家局注销(注销证明编号124440319780208011)。
请上述持证人于10日内(自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23日)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并办理变更。逾期未办理者,其所持上述签证证件将被宣布作废。
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