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局对下列中国签证证件宣布作废:
一、第101280075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4年1月18日。宣布作废原因:持有人JEONG SANG-HYUN(男,国籍:韩国,护照号码:M90638127)居留事由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经公安机关公告后仍未申报。
二、第102083388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3年10月27日。宣布作废原因:持有人RICE BEN LEONARD(男,国籍:英国,护照号码:125681972)居留事由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经公安机关公告后仍未申报。
三、第102494093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5年6月8日。宣布作废原因:持有人KIM MINGU(男,国籍:韩国,护照号码:M47368341)居留事由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经公安机关公告后仍未申报。
四、第102350843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4年3月6日。宣布作废原因:持有人ONG CHWEE LIAN(女,国籍:新加坡,护照号码:K2043320N)居留事由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经公安机关公告后仍未申报。
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