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对下列居留事由变更超过十日未申报的外国人予以公告。
VESELOV ANTON,男,国籍:俄罗斯,护照号码:760852526,所持签证证件种类:居留许可,居留许可号码102358493,有效期至:2023年11月3日。其所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已于2023年8月23日被深圳市外国专家局注销(注销证明编号654440319861101017)。
EGOROV NIKOLAI,男,国籍:俄罗斯,护照号码:762355677,所持签证证件种类:居留许可,居留许可号码102358492,有效期至:2023年11月3日。其所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已于2023年8月23日被深圳市外国专家局注销(注销证明编号654440319910206019)。
请上述持证人于10日内(自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10日)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并办理变更。逾期未办理者,其所持上述签证证件将被宣布作废。
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