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局对下列中国签证证件宣布作废:
一、第101962978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5年9月30日。宣布作废原因:持有人SHAN CHUAN(男,国籍:新加坡,护照号码:K1959459B)居留事由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经公安机关公告后仍未申报。
二、第102463998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宣布作废原因:持有人KROUPA JENS ARNE(男,国籍:德国,护照号码:CCHKTJX70)居留事由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经公安机关公告后仍未申报。
三、第102083713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4年2月28日。宣布作废原因:持有人TAN KIAN HIN(男,国籍:马来西亚,护照号码:A55233002)居留事由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经公安机关公告后仍未申报。
四、第102085115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5年2月15日。宣布作废原因:持有人CHAWLA RAHUL(男,国籍:印度,护照号码:Z4209607)居留事由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经公安机关公告后仍未申报。
五、第102085136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5年2月15日。宣布作废原因:持有人SARIN PRERNA(男,国籍:印度,护照号码:Z5671410)居留事由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经公安机关公告后仍未申报。
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