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知识库
查看更多
我之前在深圳灵活缴存过,现在在深圳买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灵活缴存的余额可以合并计算贷款额度吗?
<p style="text-align: left;"> 答: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曾经在深圳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灵活缴存的,灵活缴存的余额可以合并计算,但灵活缴存的时间不能合并计算。公积金贷款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等详细内容,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公积金服务-办事指南-贷款类-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查阅。公积金贷款申请的受理银行网点信息,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公积金服务-业务网点查询-公积金贷款业务网点”查阅。商转公申请和异地职工贷款申请,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szzfjsj)预约办理。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进行咨询。</p>
公积金业务自助查询办理的平台有哪些?
<p style="text-align: left;"> 答:单位专办员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公积金服务-在线办理入口”使用任意方式登录单位公积金账户查询单位公积金信息,单位专办员使用企业电子印章、数字证书或专办员刷脸方式登录单位公积金账户的,可在线办理部分单位公积金业务。系统功能介绍可通过在线办理入口登录页面的“用户手册下载”查询了解。</p><p style="text-align: left;"> 职工可通过“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深圳)、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深圳)、i深圳APP-公积金、支付宝-市民中心(深圳)-公积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公积金服务-在线办理入口”等自助查询办理平台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和办理部分提取业务。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深圳)-公积金”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和办理部分提取业务。 </p><p style="text-align: left;"> 单位专办员或个人需到柜台办理公积金业务的,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szzfjsj)预约办理,相关业务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等详细内容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公积金服务-办事指南”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进行咨询。</p>
怎样界定共有物业,住宅的共有物业包含哪些部分?
<p style="text-align: left;"> 根据《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二款,共有物业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三条,住宅的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p>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是否有法律规定?
<p>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应当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由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约定,最长期限不超过二年。</p>
业主如何对业主委员会使用自行管理的日常维修金进行监督?
<p style="text-align: left;"> 根据《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业主委员会应当通过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对日常维修金的使用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维修方案、业主大会决议文件或者部分业主的书面同意文件、相关票据等材料。业主有权对自行管理日常维修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发现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等存在违法行为的,有权向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区住房和建设部门反映。</p><p style="text-align: left;"> 自行管理的日常维修金应按规定存入业主共有资金账户,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业主共有资金账户开户单位应当定期与数据共享银行核对业主共有资金账目,并按季度公示业主共有资金缴存及结余情况。业主对业主共有资金收支情况有异议的,经物业管理区域占业主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或者占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联名,可以提议业主大会进行审计。提议经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通过后,由业主大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公示审计报告,审计费用从业主共有资金中列支。业主对审计报告有异议的,经与相同比例的业主联名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要求后,由街道办事处组织另行进行审计。</p>
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变更了,公积金账户信息应该如何变更?
<p style="text-align: left;"> 答:个人信息发生变更的,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szzfjsj)预约至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银行网点,办理个人账户信息变更。申请材料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公积金服务-办事指南-缴存类-个人信息变更/灵活就业人员个人信息变更”查看。职工本人不在深圳的,可通过异地住房公积金中心使用“跨省通办”方式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变更。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进行咨询。</p>
深圳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地点可以在哪里查看?
<p style="text-align: left;"> 答:深圳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可以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公积金服务-业务网点”“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szzfjsj)-业务办理-公积金业务网点”和“i深圳”APP-公积金-网点查询进行了解。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进行咨询。</p>
物业服务企业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之后多久内对物业服务合同进行备案?
<p>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物业服务合同副本报物业所在地区住房和建设部门备案。</p>
《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实施以前,物业服务企业代收的日常维修金如何处置?
<p style="text-align: left;"> 新《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已于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根据第十四条,本规定实施前,物业服务企业代收的日常维修金应当由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共同组织清算,清算后的余额应当移交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依法决定自行管理的,存入业主共有资金账户下设立的日常维修金子账户。</p>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办事指南可以在哪里查看?
<p style="text-align: left;"> 答:深圳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办事指南可以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公积金服务—办事指南”和“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szzfjsj)—业务办理-公积金办事指南”查询了解。</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