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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市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满半年的,申请人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市民中心-公积金、“i深圳”APP-公积金等住房公积金自助办理平台,将原缴存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本市设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
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申请人在本市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后,该笔转入资金的提取须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续期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