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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职工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以下重大疾病的,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用于支付社会保险医疗费报销后的自费部分,但不能销户提取。
重大疾病包括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续期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