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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深圳市个人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协议》,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自助服务平台或者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申请每月提取一次个人账户内部分或者全部余额,用于购买住房(含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支付房租、偿还本市范围内住房的贷款本息等。灵活就业人员办理销户提取不受每月提取次数限制,当月已办理住房消费提取的灵活就业人员仍可办理销户提取。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