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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使用备用金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备用金使用方案提交业主委员会审核,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