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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自助打印了异地贷款缴存证明,但我没有用上,请问怎么核销这个证明?

信息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3-08-23 10:46 【字体: 视力保护色:

  职工须提供加盖异地公积金中心印章的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回执,回执应有“不予贷款”相关内容。如回执丢失,职工应提供异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无公积金贷款证明材料。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人工服务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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