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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须提供加盖异地公积金中心印章的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回执,回执应有“不予贷款”相关内容。如回执丢失,职工应提供异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无公积金贷款证明材料。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人工服务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