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主题服务 > 住房领域 > 我要问 > 业务知识库
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当月之前6个月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本市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向本市公积金中心提交申请。本市和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申请人须提交异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和近一年的缴存明细(缴存明细流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