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主题服务 > 住房领域 > 我要问 > 业务知识库
根据《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维修资金专项使用预算费用超过十万元以上、应急维修费用在二万元以上的维修工程,需提供第三方造价审核机构出具的审核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