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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优化我市住房限购政策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2套住房,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限购1套住房;取消落户年限以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年限要求。
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及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能提供购房之日前3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限购1套住房。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