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及当事人的申请,本机关决定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深圳恒丽医疗美容门诊部以夸大疗效的方式,欺骗、诱导患者接受医疗服务案
二、听证时间:2025年1月10日9时30分
三、听证地点:罗湖区沿河北路2021号统建楼6栋4楼会议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晓娜,联系电话:0755-25401211,联系地址:罗湖区沿河北路2021号统建楼6栋4楼会议室。
五、注意事项
(一)需要旁听听证的人员,可于2025年1月9日前到本机关办理有关参加听证手续。
(二)参加听证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罗湖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