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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坪山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坪山区卫生健康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4-12-30 11:02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坪山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卫生健康局反映。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5日


坪山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健全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发挥中医药在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中的独特作用,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22〕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加快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坚持中西医并重,着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人民健康需求相适应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为居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价廉、便捷的特色中医药服务,促进我区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24年5月,基本完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任务和自查验收工作。6月,完善并提交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相关材料。7月至12月,迎接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现场评审,具体时间以上级部门通知为准。

  三、组织领导

  成立坪山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创建工作。由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副区长任组长,区卫生健康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组员。领导小组不纳入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工作完成后撤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以及决策部署事项综合协调和督导落实。下设工作专班,具体推进落实创建工作。

  四、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

  以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为契机,强化中医药工作组织管理,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优化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广中医药服务,高标准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各相关单位要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措施、规范资料,建立中医药部门间协调机制,在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医保、人才激励等方面做好保障,全力支持、配合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

  (一)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协助提供设置中医药管理部门的相关机构编制文件。负责指导、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完善中医药人才培养引进机制,落实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人事管理政策。

  (二)区委宣传部:协助加大中医药宣传推广力度,统筹加强新闻媒体对中医药宣传力度,加强和规范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传播,营造区域内城乡居民知中医、信中医、用中医、爱中医的社会氛围。

  (三)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纳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加大对中医药重点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做好中医药服务事业发展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保障。

  (四)区教育局:负责推进中医药科普教育,丰富中医药文化教育内容和活动形式,把中医药文化纳入中华传统文化课程。促进青少年了解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促进身心健康。

  (五)区科技创新局:负责将中医药科技发展纳入区域科技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支持促进中医药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和科研规划,促进本区中医药科技发展。建立与中医药主管部门协同联动的管理机制。

  (六)区财政局:负责提高财政支持力度,配合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把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基层中医药工作连续性。

  (七)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引导中医药机构开展中医药文化旅游项目,促进中医药专业机构、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药材种植基地等与中医药文化健康产业融合发展。

  (八)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做好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负责全区中医药工作的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出台扶持中医药发展政策,建立中医药服务工作考核机制,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人员适宜技术培训,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

  (九)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负责配合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建立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议和投诉平台,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负责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保障医疗设施的空间需求,支持坪山区医疗卫生相关设施用地的规划和审批。

  (十一)市医保局坪山分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医药医疗保障相关政策。

  (十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负责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中药质量监督及相关管理工作。

  (十三)各街道:负责协助区卫生健康局开展传统健身活动,大力普及和推广太极拳、八段锦等养生保健方法。

  五、实施方法和步骤

  (一)启动实施阶段(2024年2-3月)。成立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坪山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启动实施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各单位对照建设标准,深入自查,形成问题清单并落实整改。

  (二)整体推进阶段(2024年4月)。坚持统筹规划、重点突出的原则,找准影响和制约坪山区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机制问题和关键环节,实施强力攻坚,确保扎实推进。提高平乐骨伤科医院(坪山区中医院)知名度,显现坪山国医堂高端特需中医服务能力,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名中医。

  (三)评估申报阶段(2024年5月-6月)。区卫生健康局组织邀请省、市专家开展模拟评审,按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要求完成申报材料,并向市卫生健康委报送创建申请。各相关责任单位根据模拟评审情况整改完善。

  (四)现场评审阶段(具体时间以上级部门通知为准)。制定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现场评审迎检方案和责任分工,各单位全力配合做好现场评审准备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创建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的重要性和深远意义,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落实专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明确职责,制定措施逐项落实,安排专人,集中精力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创建工作顺利实施。同时,各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协商,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杜绝出现推诿不作为的现象,确保高质量完成创建任务。

  (三)做好督导考核。各相关责任单位内部要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定期检查和督导,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报告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制定系统的督查方案,动态监管相关单位创建进度和创建过程中的重点问题,保障各项工作正常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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