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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医疗机构通过诊所备案信息变更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4-11-20 14:32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等文件要求,经有关程序,同意深圳方寸堂中医诊所、深圳泓润万康堂中医诊所、深圳和元堂中医诊所、深圳春安堂中医诊所、深圳惠宝隆中医综合诊所、深圳保君康中医综合诊所备案信息变更(详见附件)。

  附件:诊所备案信息变更医疗机构的名单(20241113)


  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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