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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军转干部安置的报到程序是怎样的?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答:1.军转干部提交材料:干部行政介绍信、人员调动供给介绍信、人员工薪档案、转业军人证明书、居民身份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提交)。</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2.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出材料:行政介绍信、工资转移介绍信、入户介绍信、入户指标卡、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预备役军官登记通知书。</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军转干部首先持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出材料到指定单位办理接收手续,然后持“预备役军官登记通知书”到所在区人武部办理预备役军官登记;持“入户介绍信、入户指标卡、由接收单位盖章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区人武部开出的预备役军官登记证明”到区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组织部门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安排到市直机关或中央、省驻深单位的在市委组织部办理,其他军转干部到区委组织部办理。另外,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介绍信到区街道办事处办理属地管理登记手续,包括编入党组织;区街道办事处按有关规定进行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市军转部门负责档案存放、核发退役金待遇、协助办理医疗保险。</p>
失业人员领取求职补贴的规定是什么?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答: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领取求职补贴,标准为本人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百分之十五, 不足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月数的平均缴费工资计算,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求职补贴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失业人员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 不享受求职补贴。</p>
异地受理社会救助如何转介申请信息?
<p style="text-align: left;">  答:街道建立统一的社会救助工作窗口,及时受理、转办申请事项,并通过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申请人向全市范围内任一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由系统转交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进行受理、调查核实的工作机制。</p>
办理失业保险跨省转移有哪些途径?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答: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门户(http://si.12333.gov.cn),选择“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服务,发起转移业务申请。</p>
单位需要给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保吗?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答: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p>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标准?
<p style="text-align: left;">  答:由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低保边缘、支出型困难家庭残疾人,可申请困难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p><p style="text-align: left;">  (一)低保家庭残疾人每人每月400元;</p><p style="text-align: left;">  (二)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每人每月400元</p><p style="text-align: left;">  (三)支出型困难家庭残疾人每人每月300元。</p>
居民被批准后可以领取多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金?
<p style="text-align: left;">  答:通过申请,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救济条件的居民,可以从民政部门领取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部分的救济金。由于家庭收入不同,甚至有些人没有收入,产生了两种情况:</p><p style="text-align: left;">  1、无收入的家庭就可以领取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全额;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也领取全额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p><p style="text-align: left;">  2、对于有收入的困难群众,享受差额待遇,假如申请人三口之家,家庭人均月收入200元,按照当前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的1413元计算,则每人可以领取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部分1213元,三个人合计每月可以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3639元。</p>
目前我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多少?
<p style="text-align: left;">  答:经市政府同意,我市从2023年1月1日起,将全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365元提高为每人每月1413元</p><p><br/></p>
近期我申请的低保已获批准,想了解怎么计算能领取多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金?
<p style="text-align: left;">  答: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分全额享受保障和差额享受保障待遇。经批准获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按下列规定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p><p style="text-align: left;">  (1)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者抚养能力的居民,按照本市当年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p><p style="text-align: left;">  (2)对于有收入的困难群众,享受差额待遇,假如申请人三口之家,家庭人均月收入200元,按照当前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的1413元计算,则每人可以领取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部分1213元,三个人合计每月可以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3639元。</p><p><br/></p>
重大疾病范围、重大突发事件以及重大家庭变故是指哪一些?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答:重大疾病是指参照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等所规定的28类重大疾病;重大突发事件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的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重大家庭变故是指重大突发事件以外情形造成家庭主要劳动力伤亡,进而导致其劳动能力丧失的家庭变故事件。</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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