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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安葬地和安排烈士安葬活动需向烈士遗属征求意见吗?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答:根据《烈士安葬办法》第三条,确定烈士安葬地和安排烈士安葬活动,应当征求烈士遗属意见。烈士可以在牺牲地、生前户籍所在地、遗属户籍所在地或者生前工作单位所在地安葬。烈士安葬地确定后,就近在安葬地的烈士陵园或者烈士集中安葬墓区安葬烈士。</p>
烈士过继子女能否执证?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答:烈士生前他人过继给他的子女,与烈士本人有共同生活的经历,也就形成了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可以作为烈士子女对待,能够成为烈士证明书的执证人。对于烈士牺牲后,他人过继给烈士的名义上的子女不能成为烈士证明书的执证人。</p>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独生子女费的规定有哪些?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答:《关于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国转联〔2006〕1号)规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国家和安置地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独生子女费)规定的由安置地政府计发。”</p>
工伤保险市外转诊转院申请确认办理条件?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答:1.已认定工伤;</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2.转院原因为因医疗条件所限需要转院治疗的;</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3.应在有效的医疗期内。</p>
在国家转移平台申请将养老保险转入深圳时,如何选择转入地行政区划?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答:参保人可根据在深圳参保所属区进行选择。</p>
职工与用人单位如何申报社保缴费基数?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省、市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相关法规,职工与用人单位应按照实际工资申报,并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p>
本月生日,且达到退休年龄,本月的社保是否还要购买?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答:需要购买。</p>
哪些事项不属于信访受理范围?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答: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就下列事项向国家机关请求权利救济的,应当按照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一)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的民事纠纷和国家机关参与民事活动引起的民事纠纷,当事人协商不成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二)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三)土地、林地、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纠纷,当事人协商不成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由有关人民政府处理;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规定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当事人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的,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五)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纠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不属于终局裁决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属于终局裁决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六)对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七)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或者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八)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或者刑事判决、裁定、决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法定途径解决的其他事项。</p>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教育培训机构获评“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实训)示范基地”,有何奖励?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答:根据《深圳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教育培训机构监管办法》(深退役军人规〔2022〕1号)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教育培训机构获评“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实训)示范基地”,按照《深圳市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深府办函〔2021〕36号)规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p>
军供工作的根本要求是什么?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答:根据供应通报和军事代表的要求,优质、快速、持续、准确、安全、保密的完成供应保障。</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