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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转移平台申请将养老保险转入深圳时,如何选择转入地行政区划?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答:参保人可根据在深圳参保所属区进行选择。</p>
职工与用人单位如何申报社保缴费基数?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省、市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相关法规,职工与用人单位应按照实际工资申报,并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p>
本月生日,且达到退休年龄,本月的社保是否还要购买?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答:需要购买。</p>
哪些事项不属于信访受理范围?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答: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就下列事项向国家机关请求权利救济的,应当按照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一)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的民事纠纷和国家机关参与民事活动引起的民事纠纷,当事人协商不成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二)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三)土地、林地、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纠纷,当事人协商不成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由有关人民政府处理;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规定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当事人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的,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五)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纠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不属于终局裁决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属于终局裁决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六)对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七)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或者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八)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或者刑事判决、裁定、决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法定途径解决的其他事项。</p>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教育培训机构获评“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实训)示范基地”,有何奖励?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答:根据《深圳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教育培训机构监管办法》(深退役军人规〔2022〕1号)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教育培训机构获评“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实训)示范基地”,按照《深圳市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深府办函〔2021〕36号)规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p>
军供工作的根本要求是什么?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答:根据供应通报和军事代表的要求,优质、快速、持续、准确、安全、保密的完成供应保障。</p>
烈士申报评定的程序如何?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答:烈士申报评定的程序如下:烈士申报评定的程序如下:</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1)牺牲者单位或家属向户籍所在地的区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申请。提供申请报告、事件经过证明材料、2名现场目击证人出具的材料等</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2)区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受理后,调查取证,组织核实材料,写出调查报告,报送同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审核。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区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书面通知申请人不受理申请,并说明理由。</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3)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审核后,认为符合条件的,报送深圳市人民政府。</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4)深圳市人民政府转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查。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调查核实后,写出调查报告,报送深圳市人民政府审核。深圳市人民政府审核后,符合条件的,报送省人民政府审批。不符合条件或材料不齐全的,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复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或者要求区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补充材料。</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5)省人民政府转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审核。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审核后,材料完备和符合条件的,报送省人民政府审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同时抄送省、市、市(区)人民政府和区级民政部门。</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6)经批准为烈士的,由省人民政府填发《烈士通知书》,交烈士家属居住地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审核无误后,填写《烈士证明书》,代退役军人事务部颁发给烈士家属。</p>
如何进行团队参观的预约?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答:目前接受现场预约、电话预约,请至少于活动前2—3个工作日前进行预约。咨询预约电话:0755-83230380。</p>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社保待遇的规定有哪些?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答:国转联8号文规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后,应当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1999国务院令第259号)、《失业保险条例》(1999国务院令第258号)等法规的规定,依法参加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纳养老、失业保险费,并享受相应养老、失业保险待遇,其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从其在当地缴纳社会保险费之日算起。”</p>
单位如何为符合条件的特定人员办理特定人员工伤保险参保登记?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答:单位可通过单位网上服务系统或到就近的社保经办窗口申请办理单项参加工伤保险参保登记。</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新参保单位需先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然后再办理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参保登记,登记完成后,可为符合参保范围人员申请办理特定人员工伤保险参保登记。</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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