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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驻深部队干部家属随军呈批表;
(二)干部家属随队批准书(验原件);
(三)干部家属随军报告表(验原件,并在原件上签署有关审核意见,加盖公章);
(四)军官证、任职命令(验原件);
(五)配偶的结婚证、户口本、居民身份证,随迁子女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验原件);
(六)居迁居、农迁居需提交《入户申请审批表》(表格在区公安分局领取,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