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主题服务 > 社会保障 > 我要问 > 业务知识库
答:《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