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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示2024年度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保护类)评审制项目拟资助名单的通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4-12-31 15:54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市监通告〔2024〕21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24〕5号)有关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保护类)评审制项目的申报受理等工作,经项目申报、初审、专家评审、专项审计、集体研究决策等规定程序,现将2024年度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保护类)评审制项目拟资助名单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不接受打印署名)。异议材料请注明联系方式与通讯地址,我局按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平、公正,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的异议,我局将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知识产权保护处,邮编:518040,联系电话:0755-83070236、83070099,政务邮箱:zscqbhc@mail.amr.s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2024年度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保护类)评审制项目拟资助名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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