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按照《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关于印发<深圳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2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个人借款人,个人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其在提出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带动5人以上就业(含5人,不含借款人本人),个人贷款额度提高至最高60万元。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贷款额度上限。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借款人,贷款额度最高400万元;其在提出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带动5人以上就业(含5人,不含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贷款额度最高500万元。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企业经营状况、还款能力以及实际招用人数等合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