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主题服务 > 交通领域 > 我要问 > 业务知识库
答:不可以。
根据《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139号)第三十八条规定:
申请人在场地和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规定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