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主题服务 > 交通领域 > 我要问 > 业务知识库
根据中国交通运输部、公安部《道路客运车辆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第二大项第五条:标识清晰的充电宝、锂电池数量不超过5块,单块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目前市面上大部分折叠电动车配备的锂电池均超过限制携带规定。公交企业为保障乘客乘车安全及过道的畅通,禁止乘客携带折叠电动车乘坐公交车。(备注:若市民有其他建议或者意见,请径向公交企业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