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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需在加装后三十日内申请变更备案。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164号)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有关规定:
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在不改变车身主体结构且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加装车顶行李架,换装不同式样散热器面罩、保险杠、轮毂的;属于换装轮毂的,不得改变轮胎规格。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备案,车辆不在登记地的,可以向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