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龙岗区龙岗大道大运枢纽段下沉工程(非密不可分段)施工需要,为确保相关路段交通的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相关路段交通组织进行临时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2024年10月26日至2025年2月25日,封闭金源路(龙岗大道至金源社区警务室)进行施工,原经此路段通行的车辆可改沿长江浦路、长金二路或周边其他道路通行。
二、请车辆驾驶人及行人在上述时间内经过上述路段时,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服从交通民警指挥。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我局将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