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新安二路下穿道路新建工程施工需要,为确保相关路段交通的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我局决定继续对相关路段交通组织进行临时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2024年9月18日至2025年2月22日,新安二路(前进一路-新圳东路)由东西双向通行调整为西往东单向通行。
二、请车辆驾驶人及行人在上述时间内经过上述路段时,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服从交通民警指挥。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我局将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