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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可否可以办理收养亲戚、朋友或同事、邻居的子女?
<p style="text-align: left;"> 答:需视情况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五章收养有关规定,收养人、送养人和被送养人条件都必须同时满足条件。孤儿或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不适用收养有关规定。 </p><p style="text-align: left;">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和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相差四十周岁以上的限制。</p>
在深圳市福利机构领养的弃婴或儿童应该在哪办理收养登记?
<p style="text-align: left;"> 答:在深圳市宝安区、龙岗区社会福利中心已认领弃婴或儿童,应该在所在辖区(宝安区、龙岗区)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在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领养的弃婴或儿童,在龙华区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p><p style="text-align: left;"> 涉华侨及港澳台地区的中国公民收养业务:在深圳市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p><p style="text-align: left;"> 涉外送养:在广东省民政厅办理收养登记手续。</p>
如何领养小孩?
<p style="text-align: left;"> 答:深圳市有3间社会福利机构养育孤儿、弃婴,市民可到以下单位咨询。 </p><p style="text-align: left;"> (1)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儿童院,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40号,收养咨询电话:0755-83311126。 </p><p style="text-align: left;"> (2)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实验路。咨询电话:0755-29996448。 </p><p style="text-align: left;"> (3)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海关大厦西座511,收养咨询电话:0755-89562247。</p>
怎样理解公民可以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
<p style="text-align: left;">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相关规定,公民可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同出于祖父母、外祖父母,而又非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叔伯姑舅姨、侄子女、外甥外甥女等。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即是兄弟姐妹的子女、堂兄弟姐妹的子女、表兄弟姐妹的子女。</p>
收养小孩的手续可以在线办理吗?
<p style="text-align: left;"> 答:需至少到现场1次,收养人办理收养登记时,可以通过到行政服务大厅提交《收养登记申请书》以及相关证明证件材料,也可以通过“广东省政府网”提交材料扫描件。为保障未成年人权益,收养登记需要被收养人及送养人均自愿,以及被收养人年满8周岁还需征得其同意,因而需当事人至少到收养登记机关现场面谈一次。</p>
哪些是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
<p style="text-align: left;"> 答: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指兄弟姐妹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和第四代的堂侄子(女)、表侄子(女)、表外甥、表外甥女。</p>
深圳市户籍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可以去哪个婚姻登记处申请办理?
<p style="text-align: left;"> 答:当事人男女双方可以在各区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申请办理结婚登记,预约网址https://www.gdhy.gov.cn/,如遇预约已满,可以在工作日前往婚姻登记处现场排队申请办理登记。如有疑问,请咨询区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详见广东省政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p>
香港居民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哪些证件材料?
<p style="text-align: left;"> 答:香港居民应当提交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回乡证)和香港居民身份证,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如有疑问,请咨询区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详见广东省政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p>
澳门居民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哪些证件材料?
<p style="text-align: left;"> 答:澳门居民应当提交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回乡证)和澳门居民身份证,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如有疑问,请咨询区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详见广东省政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p>
台湾居民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哪些证件材料?
<p style="text-align: left;"> 答:台湾居民应当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有效旅行证件)和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经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如有疑问,请咨询区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详见广东省政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