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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八条“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要送养未成年人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如死亡一方的父母也无力或无抚养的意愿,则可以单方送养,送养人、收养人需符合相应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