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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收养人的条件?

信息来源:深圳市民政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1-10-09 21:01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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