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知识库

您现在的位置 主题服务 > 我要问 > 业务知识库

李先生为被收养人,现25岁,与养父母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但养父母要求李先生尽赡养义务,李先生是否能找收养登记机关解除收养关系?

信息来源:深圳市民政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4-11-22 10:43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因收养人与被收养人未能就协议一致,收养登记机关无法受理,建议其向法院申请解除收养关系。

触碰右侧展开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