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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婚姻登记时,对当事人提供的照片有什么具体要求?

信息来源:深圳市民政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4-05-24 11:56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答: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补领结婚证时,应当提交双人3张2寸彩色合影照片;办理离婚登记、补领离婚证时,应当提交单人2张2寸单人彩色照片。照片为近6个月内拍摄;正面像,头和脸不歪斜或侧转,头发不遮挡五官;不戴有色眼镜、婚纱,不戴头饰、帽子,少数民族当事人是否免冠从习俗;不穿露肩或吊带上衣;照片应为同一底版,背景为红色;头部应占照片的2/3。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拒绝使用婚纱照、剧照、艺术照、浓妆照、表情夸张及穿戴有损严肃性服装饰物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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