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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当事人遗失或损毁了结婚证或离婚证,首先可以在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其次可以在现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补领时须提交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婚姻登记档案证明。如有疑问,请咨询区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详见广东省政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