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知识库

您现在的位置 主题服务 > 婚育收养 > 我要问 > 业务知识库

市民可否可以办理收养亲戚、朋友或同事、邻居的子女?

信息来源:深圳市民政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4-01-30 09:55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答:需视情况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五章收养有关规定,收养人、送养人和被送养人条件都必须同时满足条件。孤儿或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不适用收养有关规定。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和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相差四十周岁以上的限制。

触碰右侧展开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