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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与前夫育有1个孩子,离婚时判给了市民,现市民再婚,现任丈夫能否收养该孩子?

信息来源:深圳市民政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3-12-22 09:23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答: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三条规定,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因此,如市民前夫同意,则市民现任可以按程序收养该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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