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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再婚后,继父母是否可以取得未成年继子女的监护权?

信息来源:深圳市民政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2-10-02 22:52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由此可见,父母再婚后,原生父母仍有孩子的监护权。如继父或继母要取得监护权,则需要经生父或生母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继子女收养,与继子女建立拟制血亲法律关系后,就能依法成为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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