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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深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补助经费的标准根据项目的最高级别确定。分别为:国家级代表性项目补助6万元/项/年,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4万元/项/年,市级代表性项目补助3万元/项/年;代表性传承人补助1万元/人/年。代表性项目级别提升,于次年按照其最高级别标准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