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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1-18 16:24
名 称:《深圳市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液化天然气加注业务试点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文 号:
主 题 词:
一、编制背景
为持续做好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液化天然气加注试点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在实施效果评估的基础上,现决定对《深圳市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液化天然气加注业务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续期,文件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11月9日,继续作为今后开展保税液化天然气加注业务试点的操作依据。
二、主要内容
《试点办法》主要涉及保税液化天然气加注业务试点工作的准入与日常管理,分为五章十四条,包括:总则、申报流程、经营规范、监督管理、附则等五大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明确管理机制。《试点办法》明确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推动保税LNG加注业务试点工作,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深圳海关、深圳海事局、深圳边检总站等部门按照职责做好加注试点及安全监督工作。
二是明确准入条件和申报程序。《试点办法》明确由具备开展保税LNG加注业务能力的企业向市发展改革委提交申请,市发展改革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复试点。
三是明确规范经营和做好监督管理。《试点办法》对企业规范经营提出了具体要求,也明确了相关部门的监督职责,并提出日常检查制度,对企业进行信用管理,达到处罚条件的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