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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2024-10-28 16:07
名 称:关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有关事项的通知》续期的政策解读
文 号:
主 题 词:
一、政策有效期内提取
缴存职工在阶段性政策有效期内,即2023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提取该期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按照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100%或实际月租金提取。
二、政策有效期外提取
缴存职工提取阶段性政策实施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或者在阶段性政策到期后办理租房提取业务,按照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5%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