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您现在的位置 政府公报 > 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2024-07-08 14:41

名 称:《深圳市电视剧剧本引导扶持评选办法》政策解读

文 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电视剧剧本引导扶持评选办法》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4-07-08 【字体:

  一、背景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第二十条“按程序赋予省级电视剧审查等管理权限”要求,广东省广电局经上报国家广电总局同意,赋予深圳市省级电视剧审查等20项管理权限。2021年4月我局先后在广东省广电局官网、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官网发布《关于省级电视剧审查等管理权限下放至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的公告》,正式受理电视剧审查管理等相关业务。

  二、政策必要性

  国家广电总局《“十四五”中国电视剧发展规划》中提出要加强创作规划布局,抓住剧本关键环节,引导全行业重视剧本创作,从源头提高电视剧原创水平。优化电视剧精品扶持孵化机制,加强剧本扶持项目推进督导和绩效考核,提升剧本扶持效能,发挥政府引导资金杠杆作用,促进各类优质资源向精品项目集聚。为进一步提高深圳市电视剧内容质量,推动电视剧高质量发展,加强对重大现实题材电视剧、重大革命和重大历史题材电视剧、都市题材电视剧等的扶持,参照国家广电总局及省广电局相关扶持政策,形成《深圳市电视剧剧本引导扶持评选办法》。

  按照国家广电总局相关职能调整部署,网络剧等备案立项、内容审查、播出调控和评奖推优由省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调整到省局电视剧管理处负责,根据我市影视行业实际情况,鼓励网络剧发展,我局将网络剧等一并纳入剧本扶持引导评选方案。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十三条。第一条明确了制定办法的指导思想。第二条至第六条明确了申报资格、评审标准及原则。第七条至第九条明确了申报材料、评审程序、评审数量、扶持方式以及电视剧及网络剧的扶持数量。第十条至第十三条为监管保障及实施有效期。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6月13日


触碰右侧展开
i深圳
Baidu
map